恶意营销号背后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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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降价”成往事,多地取消新房销售限价:房企可根据市场自主确定...引发购房者质疑此举为“恶意降价”。东湖新区管委会表示,商品房价格由开发企业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进行自主定价,同时与购房人通过合同约定最终成交价格,但不得超过预售方案备案价。企业根据市场状况调整商品房住房价格属于市场主体自主经营范畴,并不违背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等我继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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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预付式消费的法律保护网□江德斌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针对“卷款跑路”“套路营销”“恶意逃债”等行为,明确多项预付式消费中无效的“霸王条款”。据6月10日《工人日报》预付式消费适用领域很广泛,包括零售、住宿、餐饮、健身、..
万和光谷:多地取消新房销售限价 自主定价【“恶意降价”成过去式,多地新房销售限价取消】近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万和光谷”项目房价降幅近万,引发购房者质疑其为“恶意降价”。.. 企业依市场状况调整商品房住房价格属市场主体自主经营范畴,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多地购房者称房企“恶意降价”并要求赔偿,多地说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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